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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演講比賽參賽者須知 |
A、 |
參賽人員請穿著正式服裝,並關閉手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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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、 |
比賽主持人會介紹參賽者可使用的演講範圍,會場並備有講台,有線、無線麥克風,參賽者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上述設備,並安靜的安排講台、麥克風和其他設備。參賽者上台演講時,若遇麥克風故障,請繼續演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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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、 |
比賽主持人負責參賽者上台比賽順序之抽籤,並告知參賽者上台、下台之路線,參賽者依上台順序坐定位,下台後亦坐回原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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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、 |
比賽主持人介紹參賽者上場時,僅宣佈「X號參賽者姓名、演講題目,演講題目、X號參賽者姓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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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、 |
前三名得獎者,必須將「得獎演講稿電子檔」傳給總會網路長,並公布在總會網站上,供大家欣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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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、 |
參賽者上台後,請直接開始演講,不需問候裁判、主持人、現場觀眾....等任何問候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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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、 |
參賽者最好上台站定後再開始演講,若要行進間就開始演講亦不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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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、 |
每位參賽者演講完畢,比賽主持人要宣佈「全場靜默一分鐘」以利裁判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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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、 |
比賽期間不得照相與攝影,但主辦單位委託者及網路長除外,唯禁止使用閃光燈,場內禁止任何干擾聲音及動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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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、 |
抗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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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及參賽者可就“比賽資格”和“原創性”,在宣佈優勝者及候補人之前,向裁判長或比賽主持人提出抗議,不論參賽者的講稿來源或參賽資格如何,比賽主持人應在比賽會議宣佈散會之前,先行告知參賽者其資格被取消,但不對外宣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