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幽默演講比賽主持人須知 |
A、 |
開賽前,請在場人員將手機調至靜音或震動,若有急事,請至場外使用電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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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、 |
介紹參賽者可使用的演講範圍,會場備有講台,有線、無線麥克風,參賽者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上述設備,並安靜的安排講台、麥克風和其他設備。參賽者上台演講時,若遇麥克風故障,請繼續演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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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、 |
比賽主持人負責參賽者上台比賽順序之抽籤,並告知參賽者上台、下台之路線,參賽者依上台順序坐定位,下台後亦坐回原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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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、 |
比賽主持人介紹參賽者上場時,僅宣佈「X號參賽者姓名、演講題目,演講題目、X號參賽者姓名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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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、 |
前三名得獎者,必須將「得獎演講稿電子檔」傳給總會網路長,並公布在總會網站上,供大家欣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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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、 |
參賽者上台後,請直接開始演講,不需問候裁判、主持人、現場觀眾....等任何問候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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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、 |
參賽者最好上台站定後再開始演講,若要行進間就開始演講亦不限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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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、 |
每位參賽者演講完畢,比賽主持人要宣佈「全場靜默一分鐘」以利裁判評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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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、 |
比賽期間不得照相與攝影,但主辦單位委託者及網路長除外,唯禁止使用閃光燈,場內禁止任何干擾聲音及動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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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、 |
抗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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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及參賽者可就“比賽資格”和“原創性”,在宣佈優勝者及候補人之前,向裁判長或比賽主持人提出抗議,不論參賽者的講稿來源或參賽資格如何,比賽主持人應在比賽會議宣佈散會之前,先行告知參賽者其資格被取消,但不對外宣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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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. |
比賽名次現場當場宣佈,日、國、台語組冠軍並在大會閉幕典禮時做示範演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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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 |
1. |
任務人員計有: |
比賽主持人 1人、比賽主席 1人、裁判長
1人、裁判 5人、同分裁判 1人、國語組主持人
1人、閩南語組主持人 1人、計時員
2人、計分員 2人、待命工作人員若干。(裁判長由副總會長擔任,裁判群由副總會長指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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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計分員請帶計算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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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現場請準備頒獎音樂,以便頒發感謝狀時播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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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工作人員請穿著正式服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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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會場請開亮燈,以利攝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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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大會統一印製節目表、參賽證、感謝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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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主辦單位準備所屬分會之文宣、名片、簽名簿,置於會場,供人取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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