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|
在會議開始之前 30 分鐘抵達會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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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排設好接待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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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. |
分會名片、分會簡介、入場費收費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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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. |
來賓簽名簿、空白來賓姓名貼紙、筆 以及記錄用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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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. |
會員名牌、以及會員簽到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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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. |
( 各單元節目最佳演講員 ) 選票以及會議議程節目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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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協助總務長 (事務長 )下列事務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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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. |
講台、議事槌、麥克風、會旗、國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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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. |
會議廳門廊以及外面置放海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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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. |
準備茶水、紙杯、以及點心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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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. |
準備計時碼表、以及紅、黃、綠 三色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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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. |
計時員、贅語記錄員、以及計票員之工作簡介說明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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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收入場費 (如果有必要可收) (可考量會員、不常來參加會議之會員、及來賓之收費標準),所收的費用可在中場休息時交給財務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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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以熱情、笑容、迎接問候每一位會員及來賓,要確定在會議中每一位都掛上名牌 ( 來賓以貼紙或空白名牌寫上姓名 ) 並簽名,留下記錄保存,並確定清楚地留下來賓的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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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要給初次到訪的來賓下列物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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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. |
國際演講會 ( 包括演講會台灣地區總部 ) 之簡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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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. |
分會名片 ( 演講會分會之簡介以及幹部名單電話 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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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. |
掛上名牌 ( 以貼紙或空白名牌寫上姓名 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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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在會議之後要收回全部名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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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在會議 (
或晚會 )
之後與所有與會中擔任職務者一起清潔會場、恢復原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