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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交會費注意事項  

 

演講會的會計年度是 10月至 3月、4月至 9月。 
 
新分會繳交會費方式的解釋 :
  

NTUST 3 月 31 日成立(不論是 3月1日 或 3月31日成立,均視為 3 月成立)

NTUST 第一次繳交半年會費,已經繳交了 3月 至 8月的費用,與 9 月還差一個月,所以 NTUST 需要再繳交一個月的費用,其應繳交之費用為:  $ 6.0(每人每個月的月費) X 20(會員人數) = $ 120 。  

 

LOMA 成立於 1 月 25日,該會成立時已經繳交了 1月 ~ 6月的半年費,與 9 月還差三個月,所以 LOMA 還需要補交 7月、8月、9月 三個月的月費,其應繳交之費用為:$ 6(每人每個月的月費) X 3(7月、8月、9月三個月) X 20(會員人數) = $ 360

台證期貨成立於 8 月 15 日,該會成立時已經繳交  8月 ~ 1 月的半年費,由於尚未繳交 2 月、3 月之月費,所以本次繳交會費時,台證期貨必須繳交 2月、3月及 4月 ~ 9 月共 8 個月之月費,其應繳交之費用: $ 6(每人每個月的月費) X 8(2月、3月及 4 ~ 9 月共 8 個月) X 20 (會員人數)= $ 960 

寶島客家成立於 9 月 14 日,該會成立時已經繳交 9 月至 2 月的半年費,由於尚未繳交 3 月份之月費,所以本次繳交會費時,寶島客家必須繳交 3 月及 4 - 9 月共七個月之月費,其應繳交之費用為:$ 6(每人每個月的月費) X 7(3月及 4 - 9 月共 7 個月) X 6(會員人數) = $ 252 

每次繳交會費,最少需繳交 8 位會員 ( 或以上 ) 的半年會費, 且其中 3 位必需是「上一半年 繳費年度」的既有會員, 才能保有分會會籍。

如果已經有一次繳交會費 ( 例如 2006.4 - 2006.9 ),其繳費會員人數是 7 人以下,在接連下來的一次繳交會費 ( 2006.10 - 2007.3 ),則繳費會員人數必須需達到 8 位會員 ( 或以上 ) ,且有 3 位會員必需為 2006.4 - 2006.9 的舊會員,才能保有分會會籍。

只要有兩次未繳會費或者連續兩次會員會費只有 7 ( 或以下 ),就會被取消 分會會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