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打嘴鼓,拼十萬"96年後生人演講辯論比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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緣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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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鑒於客語人口在青少年階段迅速流失,藉由多元的比賽方式以鼓勵年輕人現身說客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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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 | |||||
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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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辦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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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電視台、客家雜誌社、台北客家扶輪社、北市各旅北同鄉會 | |||||
承辦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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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寶島客家廣播電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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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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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演講比賽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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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 團體推薦:由各縣市機關、學校、社團推薦,名額至多各 3名。 | ||||
(2) | 個人報名: | ||||
(a) 通過客語認證者。 | |||||
(b) 或曾參加客語演講比賽獲前三名者。 | |||||
(一)青年組: 限 14歲到(含) 18歲之青年(78年 9月 1日至 83年 8月 31日期間出生者)。 | |||||
(1) | 團體推薦:由各縣市機關、學校、社團推薦,名額至多各 3名。 | ||||
(2) | 個人報名: | ||||
(a) 通過客語認證者。 | |||||
(b) 或曾參加客語演講比賽獲前三名者。 | |||||
(四) | 各競賽員,每人均以參加一項為限。 | ||||
報名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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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至10月7日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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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時程及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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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初賽:10月13、14日(地點:臺北市客家文化會館或客家藝文活動中心)。 【報名人數若超過 50人,需舉辦初賽。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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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 決賽:10月 20日(地點:臺北市客家文化會館或客家藝文活動中心)。 | ||||
比賽規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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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演講比賽 | |||||
(一)比賽時間: | |||||
( 1 ) |
少年組: |
每人限四分鐘,時間超過或不足時,加減 30秒以內不扣分,逾加減 30秒者,每 30秒扣總平均分數一分,未足 30秒以 30秒計。 | |||
( 2 ) |
青年組: |
每人限五分鐘,時間超過或不足時,加減 30秒以內不扣分,逾加減 30秒者,每 30秒扣總平均分數一分,未足 30秒以 30秒計。 | |||
(二)比賽方式: | |||||
( 1 ) |
參賽者於比賽時間前 20分鐘自本會公佈之題庫中抽出演講題目(題目詳如附件一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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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2 ) |
演講出場順序於賽前 30分鐘抽定,未於規定時間內出席者,由主辦單位代為抽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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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| 初、決賽題目不能重複,如決賽時仍抽出與初賽時相同的題目,須另抽出一新的題目比賽。 | ||||
(三) 比賽評判標準: | |||||
( 1 ) |
語音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:佔百分之四十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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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2 ) | 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:佔百分之四十二。 | ||||
(3) | 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佔百分之十。 | ||||
(4) | 口試(口 語 使 用 能力):佔百分之六。 | ||||
比賽題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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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組 | |||||
初賽、決賽題目 | |||||
1.坐公車(巴士) | |||||
2.五月桐花節 | |||||
3.去市場買東西 | |||||
4.最好(愛)个動物 | |||||
5.最光榮个一件事 | |||||
青年組 | |||||
初賽題目: | |||||
1.掛紙 | |||||
2.三十暗晡 | |||||
3.台灣係寶島 | |||||
4.最想愛做个一件事 | |||||
5.毋驚路長,盡驚志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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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賽題目: | |||||
「係麼个就係麼个」,並毋係「係麼个像麼个」(「是什麼就是什麼」而不是「是什麼像什麼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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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獎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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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獎金 | |||||
(一)演講比賽 | |||||
(1) |
少年組:取冠軍一名,獎金100,000元;亞軍一名,獎金50,000元;季軍一名,獎金20,000元;另取優勝者3名,每名獎金3,000元。 | ||||
(2) |
青年組:取冠軍一名,獎金100,000元;亞軍一名,獎金50,000元;季軍一名,獎金20,000元;另取優勝者3名,每名獎金3,000元。 | ||||
二、演講決賽獲勝者,除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、獎勵金外,並依下列規定獎勵 | |||||
(一)競賽員部份 | |||||
(1) | 屬學生者,由主辦單位通知其就讀學校,依學校敘獎辦法予以獎勵。 | ||||
(2) | 屬公務人員或教師者,由主辦單位通知其服務單位主管機關予以獎勵。 | ||||
(二)指導人員部分 | |||||
競賽員獲得優勝名次者,第一名 2000元,第二名 1800元,第三名 1600元。此外,其指導人員由主辦單位通知其主管機關,予以敘獎。臺北市部分由主辦單位統一簽報市府核予獎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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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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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填妥報名表(如附件三,請上活動網站下載),於9月7日前郵寄或傳真方式報名;以郵戳為憑。 洽詢專線:(02)2365-7202 傳真:(02)2365-9143 地址: 106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1號17樓之2寶島客家廣播電台收(註明:報名後生人拚客話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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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網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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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formosahakka.org.tw http://www.hakka.taipei.gov.tw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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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則 | |||||
一、本競賽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 | |||||
二、各組競賽員應於賽前三十分鐘完成報到手續。 | |||||
三、已報名參加初賽,未能按時入場以棄權論。 | |||||
四、主辦單位得於比賽中全程錄音、錄影及照像,版權及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。 | |||||
五、競賽員資格及限制: | |||||
(一) | 凡中華民國國民合於本要點競賽組別及對象規定者,均可參加各該組該項競賽。 | ||||
(二) |
凡曾獲得本競賽得獎者(一至三名者),不得再參加該組該項之競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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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後公佈施行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