激發潛能、成就大我 | ||
中華民國國際演講協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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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「話」不同演講比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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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 依 據: | 台北市士林區 93 年基層藝文活動「2004士林國際文化節」企劃案辦理。 | |||
二、 | 目 的: | 透過活動,激發區民雙語潛能,鼓勵融入社區,增進互動。以語言文化的不同凸顯出各國風俗民情,藉由演講比賽方式增添活動趣味性。 | |||
三、 | 時 間: | 93年 10 月 23 日﹙星期六﹚下午二時至四時。 | |||
四、 | 地 點: | 台北市士林區行政中心 10 樓大禮堂。﹙中正路 439 號 10 樓﹚ | |||
五、 | 參加對象: | 居住於本區區民或在本區營生之市民、外籍人士。 | |||
六、 | 報名時間: | 93 年 9 月 17 日至 27 日止。 | |||
七、 | 報名地點: | 台北市士林區行政中心 9 樓健保課。﹙電話 02-2882-6200轉 6401~7﹚ | |||
八、 | 比賽方式: | 分為「外國人說國語或閩南語」、「本國人說英語」二組演講比賽。 | |||
九、 | 時間限制: | 每人 3 分鐘。 | |||
十、 | 人數限制: | 每組限 15人參賽,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。 | |||
十一、 | 演講順序: | 比賽前三日通知參賽人員至本所抽籤;如不克前來者,由本所代抽決定順序。 | |||
十二、 | 評 審: | 聘請專家學者及相關人士擔任評審,評審委員共計三位。 | |||
十三、 | 評分標準: | 1. | 內 容 | 佔 30 分: | 含主題、邏輯、組織及修辭等。 |
2. | 語言能力 | 佔 50 分: | 含發音、語調、表達技巧等。 | ||
3. | 儀 態 | 佔 10 分: | 含服裝、儀容、神態等。 | ||
4. | 時間控制 | 佔 10 分: | 演講時間不足或超過 30 秒鐘者,不予扣分;未達或超過上下限者,每 10 秒扣總分 1 分。 | ||
十四、 | 獎 勵: | 每組取前三名。賽後頒發獎狀及獎金﹙第一名二仟元、第二名一仟五百元、第三名一仟元﹚各乙份。 | |||
十五、 | 本計畫陳 區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 ||||
臺北市士林區二00四士林國際文化節
世 界「話」不 同 演 講 比 賽 報 名 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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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□男 □女 |
報 名 組 別 |
抽籤序號 |
國 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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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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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外國人說國語或閩南語 |
﹙報名者免填﹚ |
電 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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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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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本 國人 說 英 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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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地址 |
市縣 段 巷 弄 號 樓之 |
附註: |
1.本活動分「外國人說國語或閩南語」、「本國人說英語」二組演講比賽。 |
2. 報名時間:自 93 年 9 月 17 日∼ 93 年 9 月 27 日止(上班時間)。 |
3. 報名地點:台北市士林區公所(中正路 439 號)9 樓 健保課。 |
4. 聯絡電話:02-2882-6200 轉 6401- 6407 傳真:02-2883-7582 |